台湾很兴奋:陆客入台商机,已超过十亿美元

昆仑 发表于 2009-12-01 11:26 | 来源: | 阅读

第四次江陈会谈下个月就要登场,台湾“陆委会”今天举行委员会议,“陆委会”在会中针对“三次江陈会谈协议执行情形”提出报告。

“陆委会”指出,自2008年7月4日大陆观光客首发团来台,迄今年10月底为止,共计20,989团、513,229人来台观光。依大陆观光客来台平均每人每日消费金额295美元(约新台币9,735元)、平均停留7天6夜估算,已为台湾观光相关产业带来超过10.5亿美元(约合新台币349亿元)之外汇收益与商机。

“陆委会”指出,自正式开放迄今,发生15人次大陆观光客行方不明且逾期停留事件,已缉获3人,旅客脱团率约为十万分之三,相较于邻近开放大陆观光客之国家中,为最低者。

两岸在这个月16日完成签署金融MOU,“陆委会”指出,这是台湾金融机构赴大陆设置分支机构之入场券,未来主管机关可透过信息交换及跨境检查,对台湾金融业赴大陆设置分支机构有效监理,让台湾金融业在大陆的分支机构可以对台商提供金融支援与服务。

至于双方银行设立条件之门槛等问题,“陆委会”则表示,仍须由双方金融监督管理机关就市场准入另行协商。

有关台资银行香港分行办理人民币业务,“陆委会”表示,经台湾“中央银行”多次与中国人民银行沟通,已协助处理“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”涉及之敏感问题,让台资银行香港分行得办理人民币业务,俟17家台资银行在香港之分行于报经台湾“金管会”同意,并正式签署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后,即可办理人民币业务。

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方面,“陆委会”表示,自6月25日协议生效至10月31日止,双方相互提出包含协缉通缉犯、情资交换、文书送达等请求案件,已累计达4199件。本协议签署生效后,双方治安机关已建立制度化的处理机制,并已逐步展现成效。

“陆委会”指出,根据统计,自去年7月4日至今年11月15日,两岸直航共运输294万人次往返两岸,以桃园到上海为例,经第三地转机须6至7小时,两岸直航后只须84分钟,提升两岸来往交通便利性,大幅减少两岸之间运输时间及成本,且随着交通运输上的便利促成两岸交流及经贸活动方面的热络,有助于大陆观光客来台人数的增加、台商返台投资意愿的提高及两岸产业分工布局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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